疫情发生以来,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,防控工作取得了成效和良好成效并控制工作阶段。 为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作出决定,坚持“尽可能开放、精准管控、活跃市场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”的方针。民生”,全面恢复各类场所正常营业。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在按照10号通知部分营业场所恢复营业的基础上,公共浴池、电影院、酒吧、KTV、按摩院、美容美发、棋牌室、旅游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全部恢复营业代理机构正常营业。 恢复营业的场所要落实预约限流、错峰错峰、通风消毒、安全生产等措施,暂停大型宣传促销活动,避免人员聚集。

2.个体诊所要按照相关规定,引导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,并及时向所在街道(乡)、社区(村)报告患者情况。
3.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。 学校学生教育培训恢复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公布。 培训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,做好场所清洁、通风、消毒工作,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和规模,减少人员聚集。
四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当地疫情防控责任,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严格落实“一通”制度,加强经营场所日常监管,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。并落实控制措施。

5、广大群众应保持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勤通风,避免与隔离人员密切接触,积极配合社区(村)做好群防群控工作。
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2020 年 3 月 16 日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