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孩子英语学习班的课时被扣了两次!”
我想退掉剩下的课程,但是会被扣3000多元。
去年,周女士的女儿小胡报读了“一对一”英语学习班。 现在,这个学习班让小胡很烦恼。 “我一共上了4节课,培训班老师说我上了6节课,女儿感觉不舒服,想退课。但培训机构却表示要扣除3000多元的相关费用……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。” 周女士说。
听听消费者怎么说:
课程被额外扣两节,想退款却遭遇“高额罚款”
周女士:本次培训班共24节课,价值10320元。 我女儿去年2月报名后参加了一次课程,但随后因家庭原因不得不停课一段时间。 今年她又选了三门课,总共四门课。 女儿从培训机构老师那里得知,她被扣了6节课,现在只剩下18节课了。 女儿以为老师多扣了两节课,但老师说是因为女儿订课后缺课ktv预定包厢退款扣除违约金,没有提前取消,所以包含了两节课的费用。 女儿坚称自己没有预约课程,并认为老师的说法涉及诚信问题。 她想退掉剩下的课程,却被告知要扣除近1000元的综合费用和2000多元的违约金。 我觉得这个违约金太高了,不合理!
听商家说:
扣除课时的原因是“预约后旷课”。 退款事宜将按照协议办理。
(记者将周女士的说法向教育机构校区负责人进行了报道,负责人高校长回应如下。)
高校长:根据协议ktv预定包厢退款扣除违约金,要求停课的学生需要办理冻结课程的手续,但据我了解,该学生尚未办理相关手续。 我们考虑到她在家不方便,所以尽管协议已经到期,我们仍然为她提供课程。 据该学生反映,我们学校的老师多扣了她两个课时。 查了一下报名课程的签到本,发现被扣的两节课分别是3月29日和4月5日。 两次均因学生预约但未来上课,且未及时通知我校提前取消课程而被扣除课时。 协议中还规定,取消课程必须提前一天19:00前办理。
后来,消费者要求我们取消课程。 我们相信,我们在履行这一教学协议方面并没有疏忽。 若消费者单方提出退课,按协议规定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及相关综合费用(教材资料费、资料费等、用户资料费360元、预约系统使用费460元)元、消费卡刷卡费等)将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等)。
我们向总部反映了此事,总部也给我们回复了。 协议中明确规定:“课程开始后7天内,学生申请退款,学校扣除学生已听课时数和剩余课时数的10%(作为违约金)后退还剩余培训时间。 ). 费用;如学生在课程开始后8-15天内申请退款,学校将扣除学生已上课时数的30%和剩余课时的30%(按实际情况计算)后退还剩余培训费用。违约金);开课后16-30天内,学生申请退款,如申请收费,学校将扣除学生已完成课时的50%及剩余课时后退还剩余培训费用(作为违约金);开课30天内,不予办理退款手续。”
总部认为协议已过期,学校没有违反任何规定,因此不会给予退款。 我还在努力从总部获取,有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。
随后,记者向消费者反馈了高校长的说法,高校长表示:“我们不可能预约4月5日的课程,但我可以接受培训机构扣除违约金和相关综合费用的方式。”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。
听律师说:
签署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内容。 建议消费者保留维权证据。
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叶艳玲律师:协议中有有关退款的条款。 一般以消费者与商家的协议为准(格式条款无效的除外)。
关于违约金问题,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:“当事人可以约定,一方违约时,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。 ,并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。 方法。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数额; 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。 “一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%。这种情况下,消费者如果认为扣除的违约金金额过高,可以与商家协商。”
对于消费者表示未预约课程或取消课程的情况,建议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时保留相关证据,如书面材料、录音、短信、电子邮件、网络聊天记录等。 如果今后涉及诉讼,从证据的角度来看,按照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规则,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。









